卷六
据《针灸大成》明万历二十九年刻本录入 · 完整原文无删减
灸法总论
灸法者,以艾绒或其他药物制成灸材,点燃后置于或温熨于穴位或患部,借其温热之性,温通经络,调和气血,扶正祛邪之方法也。灸法之要,在于温经散寒、扶阳固脱、消瘀散结、防病保健。所谓"针所不为,灸之所宜"也。
灸法之用,以寒证、虚证、阴证为最宜。凡阳气不足、寒邪内盛、气血凝滞、脏腑虚寒之证,皆可用灸。而热证、实证、阴虚火旺之证,则当慎用或禁用灸法。
艾灸
艾灸者,以艾叶为灸材之灸法也。艾叶,性温,味苦辛,能温经散寒,通络止痛,为灸法之首选。艾灸之用,古已有之,所谓"灸法之要,唯艾为最"也。
艾灸之材,以艾绒为主。艾绒者,取陈年艾叶,捣碎去杂质,筛取细绒。陈年艾绒,其性温和,烟少力专,为佳品。艾绒可制成艾炷、艾条等灸材。艾炷者,以艾绒捏成圆锥形,小者如麦粒,大者如半截橄榄;艾条者,以艾绒卷制而成,形如长条。
直接灸
直接灸者,将艾炷直接置于穴位皮肤上燃烧之灸法也。有瘢痕灸、无瘢痕灸之分。
瘢痕灸(化脓灸)者,将艾炷直接置于穴位上点燃,待艾炷燃尽后,再换新炷,至皮肤起疱化脓,愈后留瘢痕。此法刺激强烈,灸疮化脓,能温阳固脱,多用于哮喘、肺痨、瘰疬等顽疾。然其痛苦较大,当征得患者同意后使用。
无瘢痕灸(非化脓灸)者,将艾炷置于穴位上点燃,待患者感觉灼痛时,即换新炷再灸,不令起疱,愈后不留瘢痕。此法刺激温和,多用于虚寒轻证。直接灸之壮数,少则三壮,多则数十壮,当因病而宜。
间接灸
间接灸(隔物灸)者,在艾炷与皮肤之间隔以药物,再行施灸之灸法也。有隔姜灸、隔蒜灸、隔盐灸、隔附子饼灸等。
隔姜灸者,以鲜姜片置于穴位上,上置艾炷施灸。生姜性温,能温中散寒,多用于风寒湿痹、腹痛泄泻、呕吐等。隔蒜灸者,以蒜片置于穴位上,上置艾炷施灸。大蒜性温,能解毒杀虫,多用于瘰疬、痈疽初起、毒虫咬伤等。隔盐灸者,以食盐填平脐窝,上置艾炷施灸。食盐性寒而润,能回阳固脱,多用于虚脱、泄泻、腹痛等。隔附子饼灸者,以附子末和面粉制成饼,置于穴位上,上置艾炷施灸。附子性热,能温肾壮阳,多用于阳痿、遗精、腰痛、畏寒等。
艾条灸
艾条灸者,以艾条点燃后,悬于穴位上方施灸之灸法也。有温和灸、雀啄灸、回旋灸之分。
温和灸者,将艾条一端点燃,对准穴位,距皮肤约二至三厘米,固定施灸,使患者局部有温热而无灼痛,每穴灸十至十五分钟,至皮肤红晕为度。此法温而不灼,最为常用。雀啄灸者,将艾条点燃端对准穴位,一上一下如雀啄食般施灸,多用于小儿及晕厥急救。回旋灸者,将艾条点燃端距皮肤约三厘米,左右往返或旋转施灸,使局部温热,多用于面积较大之患处。
温针灸
温针灸者,针刺留针之时,将艾绒搓团裹于针柄上点燃,使热力通过针体传入穴位之方法也。此法兼有针刺与艾灸之效,适用于既需留针又需温热之病证,如风寒湿痹、腰腿痛、胃脘冷痛等。
温针灸之操作:针刺得气后,将艾绒搓成团状,裹于针柄上,点燃施灸。灸时当注意防止艾火脱落,烫伤皮肤;又当注意温度,勿令过热。每针灸一至三壮,至皮肤红晕为度。
灸疮
灸疮者,施灸后局部皮肤起疱化脓之现象也。瘢痕灸后,局部起疱,脓液外渗,名曰灸疮。灸疮之生,为艾灸温阳之效所现,所谓"灸疮一发,去病如抓"也。
灸疮之护理:灸后当日,局部不可搔抓;若起疱,不可刺破,任其自溃;若脓液外渗,当以消毒棉球拭净,外涂玉红膏,覆盖纱布,以防感染。灸疮将愈之时,局部结痂脱落,留有瘢痕。灸疮期间,当注意饮食清淡,忌食辛辣发物。
灸量
灸量者,施灸之壮数与时间也。灸量之多少,当因病、因人、因穴而宜。一般病证,每穴灸三至七壮,或温和灸十至十五分钟。施灸之壮数,阳证宜少,阴证宜多;新病宜少,久病宜多;体壮者宜多,体弱者宜少;四肢末端宜少,腹背宜多。
又有"灸不三分,是谓徒冤"之说,谓艾炷底径不得小于三分,否则药力不达。故施灸之时,当选择合适之艾炷大小与壮数,使热力透达,方能奏效。
灸法禁忌
灸法虽有温阳之效,然亦有禁忌。凡实证、热证、阴虚火旺者,当禁灸或慎灸。如高热、面赤、口渴、便秘、舌红苔黄、脉数之实热证,禁灸;五心烦热、潮热盗汗、舌红少苔、脉细数之阴虚火旺证,禁灸。
又,某些部位禁灸。如颜面部、大血管处、关节活动处,以及孕妇之腹部、腰骶部,皆当慎灸。睛明、丝竹空等目周穴,禁灸。此灸法禁忌之大要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