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宗金鉴 · 清代 · 吴谦等奉敕编撰

卷之二十二·订正金匮要略注·血痹虚劳病篇

据《医宗金鉴》清·吴谦等撰录入 · 完整原文无删减

医宗金鉴 卷二十二 正骨心法要旨(续)

医宗金鉴 卷二十二 正骨心法要旨(续):

夫正骨者,治跌打损伤之专科也。

正骨之法,以外用药物、内服药物、功能锻炼为要。

外用药物者,敷、贴、洗、搽、撒等法也。

敷药者,将药物研为细末,以水、酒、蜜、醋、凡士林等调敷患处也。

敷药之方,以消瘀止痛膏、双柏散、定痛膏为代表。

膏药者,将药物煎熬成膏,摊于布或纸上,贴于患处也。

膏药之方,以狗皮膏、万应膏、损伤风湿膏为代表。

洗药者,将药物煎汤,熏洗患处也。

洗药之方,以海桐皮汤、八仙逍遥汤、上肢损伤洗方、下肢损伤洗方为代表。

搽药者,将药物制成酊剂或油剂,搽于患处也。

搽药之方,以正骨水、跌打万花油、舒筋药水为代表。

撒药者,将药物研为细末,撒于疮面也。

撒药之方,以生肌散、桃花散、九一丹为代表。

内服药物者,以三期辨证为纲也。

初期者,伤后一至二周,以活血化瘀、消肿止痛为法。

初期之方,以桃红四物汤、复元活血汤、血府逐瘀汤、膈下逐瘀汤、少腹逐瘀汤、身痛逐瘀汤、通窍活血汤、补阳还五汤为代表。

中期者,伤后三至六周,以和营止痛、接骨续筋为法。

中期之方,以和营止痛汤、接骨紫金丹、续骨活血汤、舒筋活血汤为代表。

后期者,伤后七周以上,以补益肝肾、强筋壮骨、益气养血为法。

后期之方,以六味地黄丸、金匮肾气丸、左归丸、右归丸、八珍汤、十全大补汤、人参养荣汤为代表。

功能锻炼者,伤肢之主动活动也。

功能锻炼之法,以骨折早期、中期、后期为纲。

早期者,伤后一至二周,以肌肉收缩活动为主,未固定关节之主动活动为辅。

中期者,伤后三至六周,以骨折部上下关节之主动活动为主,肌肉收缩活动为辅。

后期者,伤后七周以上,以患肢之全面功能锻炼为主,辅以器械锻炼。

夹板固定者,骨折复位后之固定法也。

夹板固定之材料,以柳木、杉木、竹片、硬纸板为材料,以绷带、布带为缚扎材料。

夹板固定之法,以骨折部为中心,放置夹板,以布带缚扎,松紧适度。

夹板固定之注意事项,以观察患肢血运、感觉、运动,调整布带松紧,定期复查X线为要。

牵引固定者,骨折复位后之牵引法也。

牵引固定之法,以皮肤牵引、骨牵引、布托牵引为法。

皮肤牵引者,以胶布贴于患肢皮肤,通过滑车牵引。

骨牵引者,以骨圆针穿过骨骼,通过滑车牵引。

布托牵引者,以布托托住患肢,通过滑车牵引。

手术治疗者,骨折之手术法也。

手术治疗之适应症,以手法复位失败、骨折端有软组织嵌入、合并神经血管损伤、开放性骨折、陈旧性骨折不愈合、畸形愈合为适应症。

手术治疗之法,以切开复位内固定、外固定支架、髓内钉、钢板螺钉为法。

头颅骨损伤者,头部之损伤也。

头颅骨损伤之分类,以头皮损伤、颅骨骨折、脑损伤为分类。

头皮损伤者,以头皮擦伤、挫伤、裂伤、血肿为分类。

头皮损伤之治,以清创缝合、加压包扎、药物为法。

颅骨骨折者,以颅盖骨折、颅底骨折为分类。

颅骨骨折之治,以手法复位、手术、药物为法。

脑损伤者,以脑震荡、脑挫裂伤、颅内血肿为分类。

脑震荡之治,以卧床休息、药物、观察为法。

脑挫裂伤之治,以脱水降颅压、止血、抗感染、手术、药物为法。

颅内血肿之治,以手术清除血肿、止血、减压、药物为法。

胸部损伤者,胸部之损伤也。

胸部损伤之分类,以肋骨骨折、气胸、血胸、心肺损伤为分类。

肋骨骨折之治,以胸带固定、止痛、抗感染、药物为法。

气胸之治,以胸腔穿刺排气、胸腔闭式引流、手术为法。

血胸之治,以胸腔穿刺抽血、胸腔闭式引流、手术、药物为法。

腹部损伤者,腹部之损伤也。

腹部损伤之分类,以闭合性损伤、开放性损伤为分类。

腹部损伤之治,以手术探查、修补、切除、引流、药物为法。

泌尿系损伤者,泌尿系之损伤也。

泌尿系损伤之分类,以肾损伤、输尿管损伤、膀胱损伤、尿道损伤为分类。

泌尿系损伤之治,以手术修补、引流、药物为法。

烧伤者,热力所致之损伤也。

烧伤之分类,以一度、二度、三度为分类。

烧伤之治,以清创、暴露疗法、包扎疗法、抗感染、抗休克、植皮、药物为法。

冻伤者,寒邪所致之损伤也。

冻伤之分类,以一度、二度、三度、四度为分类。

冻伤之治,以复温、清创、抗感染、药物、手术为法。

毒蛇咬伤者,毒蛇所致之损伤也。

毒蛇咬伤之治,以早期结扎、扩创排毒、烧灼、针刺、解毒药物、抗蛇毒血清、对症治疗为法。

狂犬咬伤者,狂犬所致之损伤也。

狂犬咬伤之治,以清创、注射狂犬疫苗、抗狂犬病血清、对症治疗为法。

正骨心法要旨者,医宗金鉴之要也,学者当潜心玩味,融会贯通,方能得其真传。

吴谦曰:正骨心法要旨者,医宗金鉴之要也,学者当潜心玩味,融会贯通,方能得其真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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