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书 · 明代 · 张介宾(景岳)撰

卷一 · 传忠录上

据《景岳全书》岳峙楼藏本录入 · 完整原文无删减

一、明理

万事不能外乎理,而医之于理为尤切。散之则理为万象,会之则理归一心。夫医者,一心也;病者,万象也。举万病之多,而皆会于一心,此非天下之至神,其孰能与于斯?然天下之理,未有不始于明,而终于不明者也。明则知所当为,不明则不知所当为。知所当为,则天下之理,皆在吾心之中;不知所当为,则天下之理,皆在吾心之外。

故曰:医者,意也。意思精详,则得之矣。然意不可以妄生,必由于理。理明则意自明,理明则治自当。今之医者,动辄曰:吾用某方,吾治某病。问其理,则茫然不知。此非医也,乃盲医也。盲医杀人,甚于刀刃。可不惧哉!可不慎哉!

夫医道之难,不难于用药,而难于识证;不难于识证,而难于明理。理既明,则证虽万变,而吾心有一定之理以应之。如权衡之设,虽物之轻重万殊,而权衡之应,无铢黍之爽。此无他,理明故也。

今之医者,不此之务,而惟记诵成方,揣摩俗尚。幸而偶中,则自以为神;不幸而误,则委之于命。呜呼!医道之不明也,久矣。余不揣愚陋,谨集平生所得,著为《传忠录》,以明医理之要。观者苟能于此而有得焉,则思过半矣。

二、阴阳篇

凡诊病施治,必须先审阴阳,乃为医道之纲领。阴阳无谬,治焉有差?医道虽繁,而可以一言蔽之者,曰阴阳而已。故证有阴阳,脉有阴阳,药有阴阳。

以证而言,则表为阳,里为阴;热为阳,寒为阴;上为阳,下为阴;气为阳,血为阴;动为阳,静为阴;多言者为阳,无声者为阴;喜明者为阳,欲暗者为阴。阳微者不能呼,阴微者不能吸。阳病则旦慧,阴病则夕甚。此皆证中之阴阳也。

以脉而言,则浮大滑数之类,皆阳也;沉微细涩之类,皆阴也。阴盛则阳病,阳盛则阴病。阳盛则热,阴盛则寒。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。此皆脉中之阴阳也。

以药而言,则升散者为阳,敛降者为阴;辛热者为阳,苦寒者为阴;行气分者为阳,行血分者为阴;性动而走者为阳,性静而守者为阴。此皆药中之阴阳也。

夫医道之要,在于调和阴阳。阴平阳秘,精神乃治;阴阳离决,精气乃绝。故善诊者,察色按脉,先别阴阳。善治者,损其有余,补其不足。使阴阳归于和平,则病无不愈矣。

然阴阳之理,又有真假之辨。有真寒假热,有真热假寒。真寒假热者,阴盛格阳也,其证虽热,而脉必沉微,口虽渴而不欲饮,身虽热而反欲得衣。真热假寒者,阳盛格阴也,其证虽寒,而脉必滑数,口虽不渴而必燥,身虽寒而反不欲近衣。此阴阳之真假,不可不辨也。

三、六变辨

六变者,表里寒热虚实也。是即医中之关键,明此六者,万病皆指诸掌矣。

以表言之,则风寒暑湿火燥,感于经络者是也。以里言之,则七情劳欲,饮食伤于脏腑者是也。寒者,阴之类也,或为内寒,或为外寒,寒者多虚。热者,阳之类也,或为内热,或为外热,热者多实。虚者,正气不足也,或为阳虚,或为阴虚。实者,邪气有余也,或为表实,或为里实。

然六变之中,又有相因而至者。如表邪不解,则入于里;里虚不固,则感于外。寒极则生热,热极则生寒。虚者多寒,实者多热。此六变之相因也。

诊病之法,先辨表里,次辨寒热,再辨虚实。表里既明,则病之浅深可知;寒热既明,则病之性质可定;虚实既明,则病之补泻可施。六变既明,则万病之能事毕矣。

然六变之中,又有兼证。如表里同病,寒热错杂,虚实夹杂。此又不可不辨也。表里同病者,当分其轻重,先表后里,或先里后表,或表里双解。寒热错杂者,当分其多少,寒多热少,则温为主而清为辅;热多寒少,则清为主而温为辅。虚实夹杂者,当分其缓急,虚甚则先补,实甚则先泻,或补泻兼施。此六变之兼证,不可不知也。

四、表证篇

表证者,邪在肌表,未入于里也。其证发热恶寒,头身痛,脉浮,苔薄白。此表证之常也。

然表证有阴阳之辨。阳证则发热重,恶寒轻,口渴,脉浮数;阴证则恶寒重,发热轻,口不渴,脉浮紧。阳证宜辛凉解表,阴证宜辛温解表。

表证有虚实之辨。表实者,无汗,脉浮紧,宜发汗解表;表虚者,有汗,脉浮缓,宜调和营卫。表实不可用补,表虚不可过汗。

表证有六经之辨。太阳病则头项强痛,恶寒,脉浮;阳明病则发热汗出,不恶寒,反恶热,脉洪大;少阳病则寒热往来,胸胁苦满,口苦咽干,脉弦;太阴病则腹满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脉缓;少阴病但欲寐,脉微细;厥阴病则消渴,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,饥而不欲食,食则吐蛔。此六经之表证也。

然表证之治,又有四时之异。春宜辛温,夏宜辛凉,秋宜辛润,冬宜辛热。此又不可不知也。

五、里证篇

里证者,邪入于里,不在肌表也。其证但热不寒,或但寒不热,脏腑症状明显,脉沉,苔厚。此里证之常也。

里证有寒热之辨。里热者,高热,口渴,便秘,尿赤,舌红苔黄,脉沉数;里寒者,畏寒,肢冷,便溏,尿清,舌淡苔白,脉沉迟。里热宜清下,里寒宜温补。

里证有虚实之辨。里实者,腹满硬痛,大便秘结,脉沉实;里虚者,腹满喜按,大便溏泄,脉沉虚。里实宜攻下,里虚宜补益。

里证有脏腑之辨。在心则心悸失眠,在肝则胁痛易怒,在脾则腹胀便溏,在肺则咳喘痰多,在肾则腰膝酸软。此脏腑之里证也。

然里证之治,又有缓急之分。急则治其标,缓则治其本。如里实便秘,腹满硬痛,此急证也,当急下之;里虚便溏,腹满喜按,此缓证也,当缓补之。此又不可不知也。

六、虚证篇

虚证者,正气不足也。其证面色苍白,神疲乏力,气短懒言,自汗盗汗,大便溏泄,小便频数,舌淡嫩,脉虚无力。此虚证之常也。

虚证有阴阳之辨。阳虚者,畏寒肢冷,面色苍白,大便溏泄,小便清长,舌淡胖,脉沉迟;阴虚者,五心烦热,潮热盗汗,口干咽燥,大便干结,小便短赤,舌红少苔,脉细数。阳虚宜温补,阴虚宜滋补。

虚证有气血之辨。气虚者,神疲乏力,气短懒言,自汗,舌淡,脉虚;血虚者,面色苍白,头晕目眩,心悸失眠,舌淡,脉细。气虚宜补气,血虚宜补血。

虚证有脏腑之辨。心虚则心悸失眠,肝虚则头晕目眩,脾虚则腹胀便溏,肺虚则咳喘气短,肾虚则腰膝酸软。此脏腑之虚证也。

然虚证之治,又有先后之分。先天天真不足者,宜补肾;后天脾胃虚弱者,宜健脾。补肾宜兼健脾,健脾宜兼补肾。此又不可不知也。

七、实证篇

实证者,邪气有余也。其证形体壮实,精神亢奋,声高气粗,疼痛拒按,大便秘结,小便不利,舌苍老,脉实有力。此实证之常也。

实证有寒热之辨。实热者,高热,口渴,便秘,尿赤,舌红苔黄,脉洪数;实寒者,畏寒,肢冷,腹痛,便溏,舌淡苔白,脉沉紧。实热宜清下,实寒宜温散。

实证有表里之辨。表实者,无汗,脉浮紧,宜发汗解表;里实者,腹满硬痛,大便秘结,脉沉实,宜攻下里实。

实证有气血痰食之辨。气滞者,胀满疼痛,走窜不定;血瘀者,刺痛固定,舌紫暗;痰浊者,胸闷痰多,苔腻;食积者,脘腹胀满,嗳腐吞酸。此实证之分类也。

然实证之治,又有峻缓之分。邪盛正实者,宜峻攻;邪盛正虚者,宜缓攻。峻攻则邪去正安,缓攻则邪去正不伤。此又不可不知也。

八、寒证篇

寒证者,阴盛阳虚也。其证恶寒喜暖,面色苍白,口淡不渴,肢冷蜷卧,小便清长,大便稀溏,舌淡苔白,脉迟。此寒证之常也。

寒证有表里之辨。表寒者,恶寒发热,无汗,脉浮紧,宜辛温解表;里寒者,畏寒肢冷,腹痛便溏,脉沉迟,宜温中散寒。

寒证有虚实之辨。实寒者,腹痛拒按,大便秘结,脉沉紧;虚寒者,腹痛喜按,大便溏泄,脉沉迟无力。实寒宜温散,虚寒宜温补。

寒证有脏腑之辨。心寒则胸痛彻背,肝寒则少腹冷痛,脾寒则腹胀便溏,肺寒则咳喘痰白,肾寒则腰膝冷痛。此脏腑之寒证也。

然寒证之治,又有真假之辨。真寒假热者,阴盛格阳也,其证虽热,而脉必沉微,口虽渴而不欲饮,身虽热而反欲得衣。此真寒假热,不可误用寒凉。此又不可不知也。

九、热证篇

热证者,阳盛阴虚也。其证发热喜凉,面红目赤,口渴饮冷,烦躁不宁,小便短赤,大便干结,舌红苔黄,脉数。此热证之常也。

热证有表里之辨。表热者,发热微恶风寒,咽痛,脉浮数,宜辛凉解表;里热者,高热不恶寒,口渴,便秘,脉沉数,宜清热泻火。

热证有虚实之辨。实热者,高热,口渴,便秘,脉洪数;虚热者,低热,盗汗,口干,脉细数。实热宜清热泻火,虚热宜滋阴清热。

热证有气血之辨。气分热者,高热汗出,口渴,脉洪大;血分热者,身热夜甚,斑疹,舌绛,脉细数。气分热宜清气,血分热宜凉血。

然热证之治,又有真假之辨。真热假寒者,阳盛格阴也,其证虽寒,而脉必滑数,口虽不渴而必燥,身虽寒而反不欲近衣。此真热假寒,不可误用温热。此又不可不知也。

十、十问篇

诊病之法,望闻问切,四诊合参。而问证尤为切要。十问者,一问寒热二问汗,三问头身四问便,五问饮食六问胸,七聋八渴俱当辨,九问旧病十问因,再兼服药参机变。

一问寒热:寒热者,病之表里也。发热恶寒者,表证也;但热不寒者,里热证也;但寒不热者,里寒证也;寒热往来者,半表半里证也。

二问汗:汗者,病之虚实也。无汗者,表实也;有汗者,表虚也。自汗者,气虚也;盗汗者,阴虚也。大汗淋漓者,亡阳也;汗出如珠者,死证也。

三问头身:头痛者,外感或内伤也。身痛者,外感或痹证也。头身俱痛者,外感表证也。

四问便:大便秘结者,里实热也;大便溏泄者,里虚寒也。小便短赤者,热证也;小便清长者,寒证也。

五问饮食:食欲不振者,脾胃虚弱也;消谷善饥者,胃热也;饥不欲食者,胃阴虚也。口渴饮冷者,热证也;口不渴者,寒证也。

六问胸:胸闷者,气滞或痰浊也;胸痛者,心脉瘀阻也;胁痛者,肝胆病也;脘痛者,脾胃病也。

七问聋:耳鸣耳聋者,肾虚或肝胆火盛也。暴聋者,实热也;渐聋者,肾虚也。

八问渴:口渴者,热证或阴虚也。大渴引饮者,阳明热盛也;渴不欲饮者,湿热或瘀血也。

九问旧病:旧病者,既往病史也。旧病未愈,又感新邪者,标本兼治也。

十问因:病因者,发病之诱因也。外感六淫,内伤七情,饮食劳倦,房室金刃,皆当详问。

十问既明,则病之表里寒热虚实,皆可了然于胸。再合望闻切三诊,则诊断无差矣。

十一、论治篇

论治者,治疗之法则也。治病必求于本。本者,病因病机也。知其本,则治无不当。

论治之法,有正治反治。正治者,逆其病气而治也。寒者热之,热者寒之,虚者补之,实者泻之。此正治之法也。反治者,从其病气而治也。寒因寒用,热因热用,塞因塞用,通因通用。此反治之法也。

论治之法,有标本缓急。急则治其标,缓则治其本。标本俱急,则标本兼治。如大出血者,急当止血,此治标也;血止之后,再求其因而治之,此治本也。

论治之法,有扶正祛邪。扶正者,补正气也;祛邪者,泻邪气也。正虚为主者,扶正以祛邪;邪实为主者,祛邪以扶正。正虚邪实者,扶正祛邪并用。

论治之法,有因时因地因人。因时者,四时气候不同,治法各异也。因地者,方域水土不同,治法各异也。因人者,体质年龄不同,治法各异也。此三因制宜,不可不知也。

然论治之要,在于辨证准确。辨证既明,则治法自当。辨证不明,则治法必误。故曰:医者,意也。意思精详,则得之矣。

十二、气味篇

药物之气味,各有阴阳。气为阳,味为阴。气有四:寒热温凉。味有五:酸苦甘辛咸。

气厚者为阳中之阳,气薄者为阳中之阴。味厚者为阴中之阴,味薄者为阴中之阳。气薄则发泄,厚则发热;味薄则通,厚则泄。

辛甘发散为阳,酸苦涌泄为阴,淡味渗泄为阳。咸味涌泄为阴。此气味之阴阳也。

五味各有所入:酸入肝,苦入心,甘入脾,辛入肺,咸入肾。此五味之所入也。

五味各有所主:辛主散,酸主收,甘主缓,苦主坚,咸主软。此五味之所主也。

然用药之法,又有君臣佐使。君药者,主病之药也;臣药者,辅君之药也;佐药者,助臣之药也;使药者,引经报使之药也。君臣佐使,配合得宜,则效如桴鼓。

用药之法,又有七情合和。单行、相须、相使、相畏、相恶、相反、相杀。此七情也。相须相使者,同用则益力;相畏相杀者,同用则制毒;相恶相反者,同用则为害。此用药之不可不慎也。

← 返回目录 第 1 / 64 卷 下一卷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