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疫论 · 明·吴又可 著 · 据《温疫论》通行本

原病第一

温疫病因与戾气学说

病疫之由,昔以为非其时而有其气,春应暖而反寒,夏应热而反凉,秋应凉而反热,冬应寒而反温,此非其时而有其气,是以一岁之中,长幼之病,多相似者,此则时行之气也。

夫物之可以制气者,药物也。颐之可养者,口腹也。气即是物,物即是气,故知气之可以化物,即知物之可以化气矣。

所谓杂气者,其气各异,故谓之杂气。方书所载,皆指风寒暑湿燥火为六气,殊不知百病之生,亦有非风寒暑湿燥火者,乃天地间另有一种杂气,此气之来,无论老少强弱,触之者即病。

邪自口鼻而入,则其所客,内不在脏腑,外不在经络,舍于伏膂之内,去表不远,附近于胃,乃表里之分界,是为半表半里,即《针经》所谓"横连膜原"者也。

凡邪在经为表,在胃为里,今邪在膜原者,正当经胃交关之所,故为半表半里。其热淫之气,浮越于某经,即能显某经之证。如浮越于太阳,则有头项痛、腰脊强;浮越于阳明,则有目痛、眉棱骨痛、鼻干;浮越于少阳,则有胁痛、耳聋、寒热、呕而口苦。大概观之,邪越太阳居多,阳明次之,少阳又其次也。

温疫初起,先憎寒而后发热,日后但热而无憎寒也。初得之二三日,其脉不浮不沉而数,昼夜发热,日晡益甚,头疼身痛。其时邪在伏膂之前,肠胃之后,虽有头疼身痛,此邪热浮越于经,不可认为伤寒表证,辄用麻黄桂枝之类强发其汗。此邪不在经,汗之徒伤表气,热亦不减。又不可下,此邪不在里,下之徒伤胃气,其渴愈甚。宜达原饮。

达原饮:槟榔二钱,厚朴一钱,草果仁五分,知母一钱,芍药一钱,黄芩一钱,甘草五分。上用水二盅,煎八分,午后温服。

按:槟榔能消能磨,除伏邪,为疏利之药,又除岭南瘴气;厚朴破戾气所结;草果辛烈气雄,除伏邪盘踞;三味协力,直达其巢穴,使邪气溃败,速离膜原,是以为达原也。热伤津液,加知母以滋阴;热伤营血,加芍药以和血;黄芩清燥热之余;甘草为和中之用。以后四味,不过调和之剂,如渴与饮,非拔病之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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