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课,是大六壬起课之后所得的四组干支组合,为占断之基础。四课以日干为中心,取天地盘之关系而立。课成之后,方可生三传,断吉凶。
大六壬四课三传详解
一、四课之说
二、四课起法
四课之起法,以日干为第一课之上神,即日干所乘之天盘神;其下神为第二课;以日支为第三课之上神,即日支所乘之天盘神;其下神为第四课。
第一课
日干本位,取日干所乘之天盘神。
第二课
第一课之下神,即日干本位。
第三课
日支本位,取日支所乘之天盘神。
第四课
第三课之下神,即日支本位。
四课既定,若其中有克,则取克为发用;若无克,则用遥克、昴星、别责、八专等法取用。
三、三传之说
三传,即初传、中传、末传,为大六壬占断之主体。初传为事之始,中传为事之中,末传为事之终。三传既定,则事之始终成败皆可推知。
四、三传取法
三传之取法,以课体之克贼为据:
贼克法
以四课中下贼上者取用,为最常用之法。
比用法
下贼上者多,取与日干比和者用。
涉害法
比用者复多,取涉害最深者用。
遥克法
四课无克,取遥克日干或日干遥克之神用。
昴星法
无遥克,以昴星取用,分刚柔日。
别责法
干阳多者取干上神,干阴多者取支上神。
八专法
干支同位者,以八专取用。
五、三传类象
三传各有其象:初传为事之开端、所测之事之根源;中传为事之过程、中间之变化;末传为事之结果、最终之归宿。三传所乘之神、所临之支,各寓吉凶之象,当细加参详。